一
明朝末年,在黄河的入海口,有一片广袤的退海之地,方圆数百里荒无人烟,铺天盖地全是一人多高的芦苇,十分荒凉。这里野兽众多,野兔、狐狸和成群的狼随处可见。一些走南闯北的商人,经常往返于此,他们为了躲避响马盗匪的洗劫和狼的袭击,总是到一个后坨子的地方休憩。
后坨子地处偏远,却有一家名叫兔子王的客栈,生意非常兴隆。开店的就只有祖孙两个,老翁鹤发童颜,拄着拐棍,小孙女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,眼睛很大,手脚勤快。谁也搞不清他们有什么来头,能在这么荒郊野外开起店来,绝非等闲之辈。
这个店敢叫兔子王并非徒有虚名,在这里吃过兔子肉的无不拍案叫绝,啧啧称奇。这个店有个特点,所给客人炖的野兔全是活的,算点算杀图个新鲜。店里也只有这一道菜,别的一概不做。野兔全放在一个笼子里,只要客人点到那只是那只,老翁就会一把抓起它的耳朵提起来,用指头在兔子后脑勺轻轻一点,野兔就会立即失去知觉。
老翁吩咐孙女点火起灶,在锅里先放入熬制好的猪油。别看老翁老态龙钟的样子,干起活来相当麻利,甚至让你觉得眼花缭乱。
只见老翁不慌不忙把兔子的后腿往铁勾上一挂,双手从上往下这么一捋,人们还没有看清楚怎么一回事,整张兔子就像脱衣服一样全扒了下来,而且野兔光溜溜的身体上粘不上一点杂毛。他用大拇指长长的指甲,在兔子的肚子从上往下一划就开膛破了肚,伸手便掏出了五脏六腑。
老翁抓住野兔赤条条的前后腿,用力一抻,只听到“咔咔”几声脆响,它的骨节就全部脱臼。老翁顺势把野兔往菜案子上一放,平铺开来。他抄起一把明晃晃的大砍刀,三下五除二就把兔子剁成了小块。刀刀剁入骨缝之中,没有一点碎骨,从外表上看,兔身还是完整的。
恰在此时,锅内的油已热,老翁端起案板往锅里一投,兔肉全部散开掉入锅中,被油煎地“嗞嗞”直响。老翁将袖子一挽,右手拿钓左手持锅,就见他这么一颠,锅内的兔肉颠起一人多高,在窜起的火焰里翻滚,经过几次油煎火烤,一股特有的香气弥漫开来,沁人心脾。最后,放入大料进行闷炖,老翁又回到了老态龙钟的样子,蹲在灶旁加着柴火。
客商们往往是看得目瞪口呆,意犹未尽。就拿大铁锅来说,至少也有十多斤重,甭说再加上一锅兔肉。老翁却耍得轻松自在,游刃有余。都估摸老翁一定是深不可测的世外高人,兔子王果然名不虚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