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去如来常自在
不生不灭本无为(题法身佛)
注1:法身佛:又称法佛、法身、法性身。小乘以佛所说之教法及佛所得之无漏功德法等为佛之法身;大乘则除此以外,以常住真实普遍平等理体之真如法性为佛之法身,谓法身即无漏无为、无生无灭、常住不变。
注2:如去:如来的别名。若将tathagata拆分为tatha(如) 和gata(去),则为如去;若将其拆分为tatha(如)和agata(来),则为如来。
注3:如来:指已经觉悟了的人,佛的十号之一。如即不变、真如之意;来即现身于现世之意。
注4:自在:(1)内心远离烦恼的束缚,进退都融通无碍;(2)佛、菩萨具足的能力,如观境自在、作用自在、刹土自在、寿命自在等。
注5:不生不灭:即常住之意,与生灭对说。就绝对真理而言,并无所谓生灭。
注6:无为:又称无为法。不是由因缘、条件而制作成的,超越于生灭变化之上的东西。